故事頗有創意,講述女主角如何報復殺了她丈夫和女兒的變態兇手。
為了招攬人手,女主角更不惜以自己的器官作為交換條件。
其他細節不交待了,主要想分享一場令我印象深刻的戲。
(以下內容會劇透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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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場戲是在電影尾聲,女主角看著兇手痛苦的樣子,那種複雜的心情表現得淋漓盡致,兩年來,她費盡心思要找到兇手,替丈夫女兒報仇,但當大仇得報,痛快過後,仍改變不了失去親人的事實。有一場戲是她與一位經常纏著她的教徒吃飯,教徒勸她不要報仇,說兇手死後自然會下地獄受到懲罰。她馬上說:現在對我來說,這裡就是地獄。可以說,兩年來報仇是她生存下去的唯一動力,所以成功復仇後,即使她的「手下」阻止她,她也決定履行承諾,主動「自殺」,讓「手下」得到她的器官。
有人質疑為何找到了變態兇手的住所,看到他家中的犯案證據卻不報警?
我能理解女主角的做法,一來兩年間警方因找不到兇手DNA等犯案痕跡而停止調查,這讓女主角對警方失去信心,甚至是憤怒和鄙視。二來,細看女主角看著兇手痛苦的表情,就能明白她有多渴望親手「解決」兇手。
電影除了諷刺一些無能的警察外,大概有點宗教意味,與女主角關係較親密的教徒經常把主掛在嘴邊,認為主是萬能的,主賜予生命與食物,還會寬恕一切罪惡。女主角覺得自己一無所有,教徒說女主角至少還有健康的身體。(教徒身患絕症,只剩三個月命。)然而,女主角的經歷實在難以令她釋懷,她是孤兒,一夜之間,變態兇手無情地殺了她的丈夫和女兒,要她放下,談何容易。
我並非贊成女主角要報仇,只是完全明白她的心情,有些事真的很難說放下就放下,說原諒就原諒,更何況關係到至親。
看這部電影時心情很沉重,到了最後才稍為釋懷,女主角的各個器官有了新的開始,她的幾位手下和活下來的家人過著快樂的生活,這個結尾不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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